Perhe Suomeen
”为爱而行,千里如一。”
(日本谚语)
居住许可申请权
如果您已经在芬兰居住,您的家属就可能获得来芬兰的居住许可。一般以家庭团聚为理由申请移居芬兰时只有核心家庭成员才可以获得居住许可。在某些情况下其他亲属也能获得居住许可。核心家庭成员包括:
- 丈夫或妻子
- 未婚同居的配偶
- 已注册登记的同性配偶
- 18岁以下未婚人士,且您是其监护人
您可以从移民局的网页上了解到,哪些亲属是法律认可的家庭成员。请注意,法律对欧盟成员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另有规定!
当您以家庭团聚为理由申请居住许可时,您必须有稳定收入。
居住许可的申请过程
首次申请居住许可时,申请人通常应在进入芬兰之前到本人所在国家的芬兰使领馆申请。此外,居住在芬兰的亲人可以代替其居住在芬兰境外的家属向当地警察局(poliisilaitos)申请来芬居住许可。申请表格可以从芬兰警察局和芬兰驻外使领馆获取。
通常申请人必须在芬兰境外等候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如家庭生活在芬兰境外就已经开始了,那么家庭成员可以先进入芬兰并在到达芬兰之后再申请居住许可。然而,适用于这种情况的规定很严格。芬兰公民的家属也可以在入境之后再申请居住许可。请您提前了解有关规定。
更多信息
移民局的网页收集了以下几个语种的关于以家庭团聚为理由申请居住许可的详细信息:
芬兰语
瑞典语
英语
如果您以经以家庭团聚为由而向移民局递交了居住许可申请,可以致电移民局客服询问申请的审批情况:周二至周四10:00-11:00电话号码071 873 3750。